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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:


    一個朋友前陣子去義大利二星期,她說前7天非常快樂,後半段非常痛苦。




  快樂的那幾天,早上她都待在飯店裡睡到自然醒,然後看看窗外的海景。她通常足不出戶,然後等到太陽下山,愛人就會回來。




  不愉快的日子,是她陪男朋友逛博物館的時光。後來對方體恤她不愛看展覽,就捨棄所有相關行程,改成一起在歐洲街上逛逛。「但我根本對古蹟沒有興趣,也不喜歡歐洲的古老建築,更討厭走路!」她說。




  「妳到歐洲不想出門?那妳去義大利幹嘛?」我質疑。「只因為他要去,我想陪他!」「別人聽我說去義大利都覺得一定很棒,但我一點也不快樂!」她補充。我不喜歡她的旅行觀,但肯定她的直率,至少她沒有假裝很高興。

  從她身上看到,不管某件事讓別人多麼羨慕或是讚許,但自己的感受才是最真實的。





  我做的事當中,是不是有一些是為了表面上的光鮮亮麗,只是想讓別人稱讚幾句,卻一直勉強自己,讓自己不快樂呢?




  或許再多路人乙的輕嘆,都不值得把自己變成煙火,在夜空中炸得四分五裂……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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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te03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